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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待遇最新规定(对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4-08-08 12:00:15


(1)离休费保障机制的基本要求:

①地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纳入同级财政安排。乡级财政确有困难的,其离休干部离休费要纳入县级财政安排。

②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要确保按时社会化发放。

③凡国家统一规定的离休干部离休费开支项目,省(区、市)政府和中央管理企业要全额纳入离休费予以保障。

(2)医药费保障机制的基本要求:

①地方行政机关和原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有切实保障或建立了有效的保障方式。

②企业和原未享受公费医疗的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实行医药费单

独统筹。

③乡镇离休干部参加县级医药费统筹,乡级财政缴纳统筹金确有困难的,县级财政要帮助解决。

④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金标准,既要符合离休干部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到当地的财政经济状况。

⑤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由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确保离休干部医疗待遇的落实和资金合理使用。

(3)财政支持机制的基本要求:

①各级财政部门要把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②省、市(地)级财政要对所属困难地区离休干部“两费”的资金缺口给予财政支持,省级财政要切实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