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生难得是糊涂。”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稀里糊涂地做事,一不小心就会触及法律的高压线,尤其是一些常见的行为,实际上都是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网友咨询:
寻衅滋事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律师补充:
寻衅滋事罪有严格的认定标准,大前提是以上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才能构成本罪,如果只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耍流氓行为,只能以治安管理等处罚,具体的认定标准,主要是从犯罪人实施流氓行为的方式、手段、危害程度、社会影响、时间场所、后果严重程度来判断,也就是说要看他的暴力程度、损害财产的程度、社会影响情况,当然还有这个人的一贯表现,是不是屡教不改的惯犯,这些都是定罪量刑的考量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