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介绍苏格兰警察警衔。
苏格兰警察局成立于2013年4月1日,主要负责整个苏格兰的警务工作,苏格兰面积约 28,168平方英里,占英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苏格兰警察局是英国第二大警察局,仅次于大都会警察厅,拥有22,000名警察和工作人员。
苏格兰警察局下辖13个地方警务分部。每个警务分部负责地区的警务工作,每个分部包括响应警察,社区警察,地方犯罪调查,公共保护和地方情报机构等。
局长(Chief Constable)
局长是苏格兰警察中级别最高的警衔。局长负责领导苏格兰警队,确保警队高效和有效的运作。局长还和其他政府高级官员和机构密切合作,制定并实施警队的战略计划。局长领导22000名警员和工作人员,维护苏格兰地区的治安。
副局长(Deputy Chief Constable)
副局长是局长的副手,负责协助局长管理警队日常工作,并监督下属。
苏格兰警察局共有4名副局长,其中1名副局长被列为候补局长,另外3人分管三个大部门:
●地方警务
●犯罪和行动支持
●职务专业化,共同警务,战略和分析
助理局长(Assistant Chief Constable)
苏格兰警察局共有9名助理局长,每名助理局长负责三大部门中的专业部门。
比如地方警务部共分为4个部,每个部门都有一名助理局长负责:
●刑事司法
●东部
●北部
●西部
苏格兰警察局将苏格兰划分为东部,北部和西部三个警区,三个警区包含13个地理分部(Division)和多个专业部门。13个地理分部都有一个单词代替:
东部:爱丁堡(E),费夫(P),福斯谷(C),洛锡安和苏格兰边境(J)
北部:东北(A),泰赛德(D),高地和岛屿(N)
西部:大格拉斯哥(G),伦弗鲁郡和因弗克莱德(K),阿盖尔和西邓巴顿郡(L),拉纳克郡(Q),艾尔郡(U),邓弗里斯和加洛韦(V)
总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
总警司主要负责一个地理分部(相当于总局)的所有警务工作。
比如爱丁堡分部负责苏格兰首府爱丁堡市的警务工作。爱丁堡分部由一名总警司管理,共分为4个分区指挥部,分别是东北,西北,东南和西南。
警司(Superintendent)
警司主要协助总警司管理地理分部的警务工作,负责管理下属团队,监督调查工作等。
总督察(Chief Inspector)
总督察负责管理分区指挥部(相当于分局),负责分区内的响应警察,社区警察和刑事调查部的警察。他们负责该分区的电话报警并出警处理。
每个分区由若干的警署(police station)组成。分区指挥部还包含其他专业部门,比如刑事调查部(Criminal Investigation Department)和公共保护部(Public Protection),负责调查和监督严重刑事犯罪、性犯罪和家庭虐待等。
督察(Inspector)
督察负责指挥一个警署。比如爱丁堡分部的四个分区下共有十三个警署,分别负责特定的区域。
警长(Sergeant)
警长是一线主管,负责监督和管理警站里的一队警员。
警员(Constable)
警员是最初级的警察,主要负责接听报警电话,社区巡逻和调查案件等初级警务工作。
苏格兰警察年薪
以下年薪单位为英镑,目前1英镑约等于9.03人民币。
警衔 | 年薪 |
局长 | 248,724 |
副局长 | 203,717 |
助理局长 | 139,880 |
总警司 | 97,894-106,509 |
警司 | 79,134-93,326 |
总督察 | 67,223-71,553 |
督察 | 59,629-66,133 |
警长 | 49,878-53,926 |
警员 | 30,039-48,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