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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创新创业的你,这份政策问答请查收!

时间:2024-07-31 08:45:10

为进一步促进虹口区集聚境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新高地、全球人才交流新客厅,近日,虹口发布了《虹口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支持政策》。

政策适用于哪些类型的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落户虹口可享受什么优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虹口区办公可享受什么优惠?……一起来看看区人社局的解答↓

答:本政策适用于在虹口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国内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有关企业。包括:

1.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企业,在虹口区设立的业务机构;

2.从事人才培训、高端猎头、管理咨询、人才测评等人力资源服务细分领域的优质服务机构;

3.从事职业考试、职业教育等人力资源配套服务的关联行业的优质服务企业。

答:鼓励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虹口区设立总部、区域总部、分支机构或合资公司,根据该机构对虹口区经济发展贡献分别按标准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

答:对新引进经认定符合国家和市级各类总部型标准的虹口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本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实际房价的2%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在本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分别给予30%、20%、20%的租金补贴。以上两类,累计最高补助1000万元。

答:1.按照《虹口区人力资源服务“伯乐”奖励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所引进人才评级给予每年度奖励金额最高50万元。

其中:引进第一类人才,奖励30万元/人次;引进第二类人才,奖励10万元/人次;引进人才若入选国家、上海市重点人才计划,分别再给予奖励5万元/人次、3万元/人次。(人才评定标准以区“伯乐”奖励的相关规定为准)

2.鼓励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或人才创新基地,为虹口区提供引才服务,经评估认定合格的,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运营资助。

答:1.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最高奖励20万元;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再奖励10万元。新认定为“虹口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的,最高奖励50万元。被评为“四新示范企业”的,最高奖励20万元。

2.对获得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授权,并获得虹口区专利产业化项目立项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专项奖励。

3.鼓励发布博士后科研项目,入驻虹口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专项政策扶持,支持申报上海市“超级博士后”项目。

答:1.支持在虹口区内举办或承办国内外重要人力资源大会、会展交易等活动。经认定,若该活动对虹口区人才发展和管理提升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起到引领作用的,按照总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2.支持在境外举办或承办的国际重要人力资源大会或为虹口区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开展海外项目的,根据活动效果,经评估,给予活动成本20%的一次性补贴,给予最高可达50万元的补贴。

3.支持人力资源机构积极打造优质品牌。大力宣传推介本区优质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在奖项申报、供需对接、服务外包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对获得各级各类政府质量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答:1.对于在国内沪深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办及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扶持资金。

2.通过“投贷联动”“拨投结合”对符合区域发展导向的项目给予贷款支持。

答:对认定为区高层次产业人才的,经绩效评审后,给予相关奖励。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进入人力资源专家库。给予人才落户、人才驿站、人才公寓等办理便利。对经认定后被纳入虹口区高层次人才目录清单的专业人才,提供涵盖人才发展、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健康管理等专属服务。

答:本政策条款若与虹口区制定的其他政策属同类交叉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对落户虹口区且为虹口区人才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关政策可“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