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遇到想做无罪辩护的当事人,我的回答一般都是:
“可以!但请慎重!”
我也听过、看过许多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刑辩律师的讲座、文章,基本都认可这个观点,而第一次听到这种回答的当事人和家属,往往都会询问:“为什么?”
那么,本文想通过解释两个问题,来解答当事人和家属的疑问:
1. 无罪辩护能成功吗?
2. 什么情形能做无罪辩护?
一 无罪辩护能成功吗?
答:能!但概率极小!2022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但是,只有5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383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也就是说,一旦起诉,无罪辩护成功的概率仅有万分之五。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2022年清华北大在全国的录取率都超过万分之七,有多少人能进清华北大呢?同样的,有多少人能宣告无罪呢?罗翔老师也曾坦言道,当遇到坚持无罪的当事人时,即便内心认同他的辩解,但依然会让他慎重考虑认罪换轻判的建议。有的人可能会说,既然有万分之五的概率,就说明有成功的可能性,为什么不搏一搏,说不定单车变摩托呢?
的确也有道理。作为律师,做无罪辩护其实很划算,因为如果成功了,可能就一夜成名了,而如果失败了,基本也没什么坏处,甚至可能获得当事人及家属对于律师专业能力和不畏强权勇气的赞美。但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呢,如果成功了,当然皆大欢喜,但如果失败了,当事人则可能会失去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减轻、从轻、从宽的情节。如果作为当事人,面对万分之五的无罪概率和几乎唾手可得的量轻情节,你会如何选择呢?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的刑辩律师,往往不会遇案就做无罪辩护,对于那些不恰当的无罪辩护,也常被我们团队戏称为“反向辩护”。
二 什么情形能做无罪辩护?
答: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本文仅粗略分为三种情形:
1.起诉前,只要存在无罪可能性,一般可以做无罪辩护。
2.确定无罪的,始终坚持做无罪辩护。
3.确定有罪,但当事人坚持要做无罪辩护的,勇敢去做无罪辩护。
注:此处的“确定有罪”,是指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可以认定有罪,不是刑诉法第十二条中所说的“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一)起诉前,只要存在无罪可能性,一般可以做无罪辩护
最高检发布2022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显示,今年1至6月,不捕率39.2%,不起诉率23.5%。其中“不捕”不代表“不起诉”和“无罪”。不过,“不起诉”和“无罪”,虽然抠法律名词不是等同的概念,但产生的实际效果差不多。
因此,想要无罪的当事人,完全可以争取“不起诉”,“不起诉”的成功概率远远高于“无罪”,而且“副作用”比较小。因为如果失败了,可以及时调整辩护策略与方案,确定要起诉后改为罪轻辩护,一般对判决结果没什么影响,反而可以督促办案机关对案件严格把关,避免冤假错案。不过,不逮捕和取保的前提一般是认罪,如果确实有罪且不存在证据不足,又有不逮捕和取保机会的当事人,可以尝试做酌定不起诉的辩护,也是极好的。
(二)确定无罪的,始终坚持做无罪辩护
1. 举个非法经营案无罪的例子:案情简介:王某某未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收购玉米,之后再转卖给粮油公司,涉案数额21万余元,获利6000元。一审时,王某某判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在一审宣判八个月后,最高院做出再审决定,再审后宣告王某某无罪。律师分析:本案中,王某某本身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
他被指控的行为就是在没有证照的情况下收玉米,之后将玉米脱粒处理卖给粮油公司。这的确违反了当时的国家粮食流通管理规定,具有行政违法性,但刑法对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显然,他的行为尚未达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危害程度,不具备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刑事处罚必要性,可以说,反而是解决了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帮十里八乡的农民谋得了生路,建立了农民与粮油公司之间的桥梁,许多像他这样的农民、粮食经纪人也没有证照,也是这么操作的,在当时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粮食流通市场。
另外,刚好在再审决定前三个月,也就是2016年9月14日,《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现已废止)中取消了农民、粮食经纪人、农贸市场粮食交易者的“粮食收购许可证”,这对无罪结果无疑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反过来看,也正是因为这个案件,推动了该法规的修订,促成了法治的进步。
这也让我想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思考角度,换做是你,你愿意用个人自由换取国家法治进步吗?因此,本案中,无罪辩护成功的条件是:确定无罪+国家政策+司法机关和律师的专业,可谓“天时地利人和”是也。
(三)确定有罪,但当事人坚持要做无罪辩护的,勇敢去做无罪辩护
对于确定有罪,却仍然有决心做无罪辩护的当事人,我个人是比较敬佩的,也完全可以理解。有的人是因为对现有法治的不满,有的人则是因为认罪给的量轻幅度对于总的量刑建议来说只是一星半点。
温馨建议,当事人在做出无罪辩护的决定之前,一定要认真仔细听取专业刑辩律师的分析,律师会综合案卷证据、事实、法律法规、司法实践,给出罪轻辩护和无罪辩护分别可能出现的结果,如果当事人对无罪辩护出现的结果毫无怨言,那完全可以勇敢地进行无罪辩护。律师本身就是服务于当事人的,律师无权决定当事人的人生,但完全可以听从当事人对自己人生的选择,只要合法合规就行。
结语
本文对无罪辩护没有任何的贬低。本文提出的慎重考虑无罪辩护的建议,是出于对实际结果的考虑,借鉴办案中遇到的大多数当事人对自由的渴望程度,分析给未来可能误入歧途的潜在当事人,以帮助他们选择出更适合自己、不让自己后悔终生的辩护策略和方案。敢于做无罪辩护的人,是冲锋陷阵的勇者,善于做罪轻辩护的人,是审时度势的俊杰。